女子试用期上班迟到25次被辞退
现在的年轻人都是这样上班的吗?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关于试用期内多次迟到被解聘的劳动纠纷案件。
小周在一家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该公司要求她早上九点上班,晚上六点下班。试用期三个月,工作近两个月后,小周本以为可以顺利转正,结果公司以其试用期内多次迟到,违反考勤制度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小周表示不服,从仲裁到高法一路打官司,最终法院认定小周工作的这家公司在小周刚开始入职的时候,已明确告知小周上下班时间,但小周在试用期内,仍多次迟到。试用期上班五十一天迟到二十五天,迟到的天数占实际上班的天数已经将近一半了。
小周多次迟到的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基本的劳动纪律规定,用人单位据此认定小周违反考勤制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网友评论:除去休息日不上班,这就没正常上几天班,这个很难帮劳动者说话了。迟到的次数太多了就不说上班,生活中真的也很讨厌不守时的人。